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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汽車衡量程穩定性試驗方法
為什么R76建議要將“量程穩定性試驗”作為考核電子衡器的一項重要的試驗?我想其目的就是想通過在型式評價試驗期間了解被測產品的穩定性。
我個人認為這個文件的失誤之處在于:
在目前的條件下實驗室內是無法對大型衡器產品進行該項試驗的,而建議的文字中大量的描述,都是介紹小型產品試驗的方法。比如,要求在溫度、濕熱性能試驗前、期間及試驗后各個不同間隔期間,穿插進行8次加載接近zui大秤量的試驗。
如果認為也可以用于對大型衡器產品采用模塊法試驗,但是文件中缺少介紹應該如何選擇該衡器產品的全部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作為系統進行試驗,還是選擇該衡器的部分稱重傳感器與稱重指示器作為系統進行試驗,如果按照系統對模塊組合進行加載試驗,應該又是如何組合?
在R76附錄C中規定:在對稱重指示器單獨進行影響因子試驗時,要求在“低阻抗”下進行。這也就向我們傳遞了一個信息:應該是連接多只稱重傳感器或者連接一個低阻的模擬傳感器,但是對于連接稱重傳感器怎么加載,對于連接模擬傳感器怎么加載,沒有進行交代。我理解對于采用模擬傳感器進行加載的試驗,僅僅是針對稱重指示器的,是不可能考核出系統穩定性的。
在R76中沒有單獨規定針對稱重傳感器的影響因子試驗,可能是因為R60《稱重傳感器》建議中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試驗方法。如果認為按照R76附錄C和R60分別對稱重指示器和稱重傳感器進行試驗,能夠替代對系統整機的影響因子試驗,我認為可能是不正確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因為在這個稱量系統中,還有一個承載器的影響問題沒有考慮進去(這個問題可能在歐洲可以不考慮,但是在我國就不得不考慮了)。
小型衡器的承載器尺寸小,當環境溫度變化時熱脹冷縮對尺寸影響不大,所以偏載作用力對稱重傳感器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大型衡器的承載器尺寸達十幾米,甚至二十幾米,環境溫度變化時所產生的熱脹冷縮是比較大的。例如,一臺汽車衡的承載器長度為18m,當使用地的環境溫度變化為50℃時(在室外使用的汽車衡上的溫度變化可能還大于這個范圍),承載器長度變化有: ()-611.31040--101800010.2mmmm×××=????℃℃
這個變化必將會使該電子汽車衡兩端的稱重傳感器產生傾斜,這個傾斜量所產生的分力就會直接影響到衡器的計量性能,而這種影響情況在實驗室中僅僅對模塊試驗,或者模擬法試驗是無法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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